关于开展禁止摩托车(电动车)在校园内行驶整治行动的通告

时间:2011-11-02浏览:509设置

校属各单位:

为了优化育人环境,加强校园管理,维护教学、生活秩序,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,根据郑州市公安局200751发布的《郑州市区禁止摩托车行驶的规定》及河南省教育厅《关于加强全省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的通知》要求,经学校研究决定,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自2011111日起,东风校区、科学校区校园内禁止摩托车驶入。

二、东风校区第二、第三学生园区内禁止摩托车、电动车驶入。

请各单位做好宣传教育工作,严格遵照执行,请广大师生员工予以配合和监督。

特此通告

校长办公室

0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

返回原图
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