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
根据河南省教育厅“关于做好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”(教高〔2011〕130号)(附件1)文件精神,学校拟计划在2011年5月6日进行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鉴定工作,请2009年省级教改立项项目(附件2)和省高教厅《关于批准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省级立项项目的通知》(教高〔2006〕102号)文中的未鉴定结项项目的负责人于2011年5月4日前将《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结项书》(含电子版材料)(见附件1),一式五份,反映该成果的总结和其他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,一式二份,交到教务处教学科,结项书与其他附属材料分开装订,附属材料编写目录和页码。每个项目材料单独装袋,并将《鉴定结项书》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。
对于确实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在本年度不能结项的项目,项目负责人应实事求是地写出书面报告,亦于2011年5月4日交到教务处教学科。
附件1:关于做好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(教高〔2011〕130号)点击此处下载附件
附件2:郑州轻工业学院2009年省级教改立项项目一览表点击此处下载附件
教务处